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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仪式上的悼词
发布人:花圈网 发布于: 2018/10/22

  父亲告别仪式上的悼词

  群山肃穆,万物静立。

  XXXX年5月27日10点57分,在这个静谧而祥和的上午,我的父亲安然而从容的走完他的一生,离开了与他相濡以沫了60年的老伴儿,离开了他至亲至近、至真至爱的儿女和亲人,离开了这个美好而温暖的世界,离开了我们大家,享年83岁。

  父亲的一生是忠厚老实、善良平和的一生。在儿女的心中,他是一个宽容、慈爱的父亲,从来不发脾气的他教会他的儿女在生活和工作中的隐忍和大度。在同事和乡亲们的心中,他是一个谦恭有礼、与世无争的好人,无论是他在皮毛厂做一名采购员,还是在村上做一名大队会计;无论是他在一初中贫宣队做一名老贫农代表,还是他在三高中任农场场长,以至最后回家务农,他把好事都让给了别人,他把利益都留给了别人。他用他的高风亮节抒写了一个真正男人的宽阔胸襟和高贵品格,他用他平凡而普通的一生诠释了“吃亏是福”四个字的真正内涵。也因为如此,他赢得了人们对他一生的尊重和赞美,而他也必将是儿女们永远的光荣和骄傲!

  父亲晚年不幸患上了严重的疾病脑出血,从他68岁那年初患脑出血半自理生活11年,到78岁那年再患脑出血卧床不起、失去语言功能和咀嚼功能,完全不能自理5年,他与病魔整整抗争了16年。他旺盛的生命力源于他对生的渴望和顽强意志,源于他相爱相守了一生如今也是83岁高龄的老伴的日夜陪护,更源于他孝顺的儿女们对他的精心护理和他几次面临死亡之时,儿女们对他的不抛弃不放弃。关于这一点,老人生前虽已不能说话但却用文字这样表述过:顶北风,冒严寒,儿女护理在床前;不叫苦不叫累,团结孝顺美名传。

  父亲,虽然晚年你受尽了病痛的折磨,但你的生活依然是幸福的,你的世界依然是温暖的,你的人生依然写满了最原始最平民化的崇高与伟大!那么今天,这个充满阳光、充满爱意、充满生机的早晨,你就安静的走吧,放心的走吧,幸福的走吧!美丽的天使已挥动它们的翅膀带你进入另一个世界,而我们大家——所有为你送行的人们也将一起为你祈祷:愿你进入到另一个比人间更美的天堂!

  父亲,您安息吧!

  XXXX年5月29日于父亲告别仪式上

  烈士骨灰告别仪式上的悼词

  尊敬的刘伟烈士家属、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怀着十分沉痛的心情在这里隆重举行刘伟烈士骨灰安葬仪式,深切缅怀华宁人民的好儿子、革命烈士刘伟同志,在此,我代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全县21万人民群众,对刘伟烈士的牺牲表示沉重的哀悼,对烈士家属表示亲切的慰问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刘伟烈士是华宁县青龙镇青龙社区对门地小组人,牺牲前在解放军95445部队65分队任连长,今年3月因执行军事勤务在云南省耿马县牺牲,年仅29岁。刘伟烈士生长于华宁,就读于玉溪一中,毕业于西华大学,怀着对祖国、对人民的赤子之情,积极投身于国防建设事业,为了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安宁,主动请战,在战地一线上献出了年轻的生命。在父母眼里他是个好儿子,在妻子面前他是个好夫,在战士心里他是个好大哥,刘伟烈士充分展示了华宁儿女勇敢坚毅的精神品质,他用自己的行动实现了军人的铮铮誓言,用自己的生命践行了一个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用自己的鲜血谱写了一曲壮丽的青春之歌,华宁人民为有这样的英雄而感到骄傲和自豪。他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和优良品质,将会成为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永远值得我们铭记。

  青山葬忠骨,丰功载史册。刘伟烈士虽然已经离开了我们,但他的英勇事迹和崇高精神将永远鼓舞和激励我们前行。我们要以刘伟烈士的英雄事迹为榜样,学习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临危不惧、舍生忘死,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英雄气概;学习他无私奉献、舍小家、顾大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品质;学习他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的务实精神,用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实现华宁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以此来告慰英灵。

  刘伟烈士的家属多年来为培养刘伟、支持刘伟安心服役作出了巨大贡献和付出,今天又因为失去亲人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党和人民不会忘记你们。希望你们坚强起来,保重身体,安心生活,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人民一定会给予你们最大的支持和帮助。

  刘伟烈士永垂不朽!

  刘伟烈士永远活在华宁人民心中!

  告别仪式宣读的悼词

  各位领导、同志们、XXXX同志的家属和亲朋好友们:

  今天,我们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在这里送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许XXXX同志!

  参加今天告别仪式的领导同志有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的特派代表原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赵大光、最高法院行政庭审判长王晓滨、最高法院行政庭审判长、第二巡回法庭主审法官郭修江、最高法院审监庭审判长、第二巡回法庭主审法官董华,还有省政府法制办、省法院、全省各中级、基层法院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同志以及许XXXX同志的家人、亲属和生前好友。敬献花圈的有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最高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缪蒂生、原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赵大光、最高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长李广宇、最高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王振宇、廉政监督员王艳彬及全体同仁、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江苏高院行政庭、浙江高院行政庭、陕西高院行政庭、福建高院行政庭、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付洪林、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殷勇、上海市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侯丹华和我省有关单位和个人。昨天,最高法院行政庭在北京召开了追思座谈会,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亲自参加了追思会。昨晚,江院长又亲题悼词,全文如下:“挽XXXX庭长 三十四年倾情法治事业君无寿福而国有后福,二十六载献身行政审判公少嘉庆则民得余庆! 江必新泣悼”。

  许XXXX同志因患病医治无效,于2017年5月25日18时52分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世长辞,年仅52岁。许XXXX同志1965年7月1日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1987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分配到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任教师,1991年调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行政庭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辽宁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法律硕士实务导师、中国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行政行为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法学会宪法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审判专家、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被最高人民法院三次荣记个人二等功,被省法院多次记功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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